為廣納賢才,進一步優化集團專業技術和經營管理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權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集團及部分權屬企業簡介
1.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注冊資本 100 億元,為國資委100%控股的市屬國有企業。集團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助推產業轉型升級”為宗旨,立足“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金融綜合服務、產業載體投資運營”三大業務平臺,努力構建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基金、創投、資產管理、金融租賃、融資租賃、消費金融、擔保、小貸、典當及產權交易中心等在內的多牌照、多功能綜合金融服務商,業務領域涵蓋產業投資、金融服務和實業運營等,致力于打造一流的金融、產業、園區綜合投資運營集團。
2.泉州市閩僑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冊資本17000萬元。公司依托閩南地區特別是泉州市發達的民營經濟,踐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理念,積極探索融資租賃創新業務模式,拓展機器設備、交通工具、工程裝備、醫療器械等融資租賃業務,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個性化、高效便捷的融資服務。
3.泉州市豐澤區閩僑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注冊資本18000萬元。公司堅持“依法經營、誠信至上、便捷高效、穩健發展”的經營理念,充分發揮 “低息、便捷”的優勢,以扶持中小微企業、服務“三農”為己任,為廣大個體工商戶、中小微企業和農戶打造融資綠色通道,助力地方經濟發展。
4.泉州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冊資本5億元,公司定位于打造市級政策性融資擔保平臺,為中小微企業和三農企業提供優質的融資服務。主要從事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等擔保業務和其他法律、法規許可的融資性擔保業務等多種擔保相關業務。
5.泉州市金同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冊資本5000萬元。公司以泉州地區的主導產業與特色產業作為主要業務方向,對接整合泉州地區產業供銷系統資源,通過降低全產業鏈成本、提升全產業鏈效率,打造多產業的智慧化供應鏈服務平臺,支持當地生產型企業的轉型發展。
二、招聘崗位
1、泉州市閩僑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總經理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黨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10年及以上金融行業工作經歷,其中擔任地市級機構內設經營類部門、分支機構正職滿5年。
2、泉州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10年及以上金融行業工作經歷,其中擔任地市級機構內設經營類部門、分支機構副職滿3年。
3、泉州市豐澤區閩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10年及以上金融行業對公業務工作經歷,其中擔任地市級機構內設部門、分支機構業務科室管理崗滿3年。
4、泉州市金同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8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其中3年及以上供應鏈金融行業工作經歷。
備注:涉及工作經驗計算的,以2020年6月30日為截止日計算。
三、應聘者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干事創業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要的專業知識;
4.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廉潔從業,無不良履職記錄;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正常履職的身體素質。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參加應聘:
1.因個人原因,發生安全、質量等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嚴重虧損,造成國有或集體資產嚴重流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個人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重大弄虛作假行為的;
2.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限內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經在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查詢,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個人征信有惡意不良信用記錄的。
4.其他不宜報名的。
五、報名方式
統一實行網絡報名,報名人員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可將以下材料的電子文檔(掃描件,文字圖片要求清晰可辨)匯總整理成壓縮文件后,以“報名崗位X+姓名”如“報名崗位3+張三”為文件名發送至泉州金控集團招聘郵箱:hr@qz-jk.com。
①報名登記表;
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職務)證書;
③工作經歷證明(每段工作經歷至少提供以下任意一項資料:勞動合同、人事任免文件、工作證明等);
④人行征信中心《個人信用報告》(日期為2020年5月之后)。
聯系方式:黃先生,0595-22590620(正常上班時間接受來電咨詢),聯系地址:泉州市鯉城區豐澤街泉州金控大廈15樓黨委辦公室。
集團將對報名人員的相關資料給予嚴格保密。
六、招聘辦法
1.集團將根據工作需要,自本公告發布15日后,不定期就若干崗位組織招聘,具體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并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社會背景調查等。
2.實行勞動合同聘用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期三年,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則予以續聘;若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或不適崗,則予以轉崗、降聘或解除勞動合同。
3.對于行政(事業)身份干部參加應聘并錄用的,其組織人事關系調入所在企業,不再保留其行政(事業)級別和原有行政(事業)干部身份。
4.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任職資格要求報名,并對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5.應聘人員所填寫資料、聯系方式必須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影響招聘的,后果個人自負。
6.公開招聘未盡事宜,解釋權歸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