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閩人社辦〔2021〕138號)要求,泉州市2022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將于9月13日上午8時在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開放申請。
一、補貼對象
泉州市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學年內的以下畢業生: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
2.殘疾畢業生
3.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
4.脫貧戶家庭畢業生(即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
5.特困人員畢業生
畢業生只可按一種身份申領求職創業補貼,已享受過求職創業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
二、補貼標準
按20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發放。
三、申報流程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于9月13日8:00至10月12日17:00,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http://220.160.52.58/),進入“服務平臺”,認真閱讀“個人注冊事項說明”注冊后進行網上申請。
1.點擊“求職創業補貼申請”;
2.點擊“申請”,填寫申請材料,點擊“保存”;
申報類別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脫貧戶家庭畢業生和特困人員畢業生的省內生源畢業生,公共服務網將通過大數據校驗比對申請資格,系統校驗通過的畢業生無需提供佐證材料;
申報類別為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資助中心數據進行比對審核,畢業生無需提供佐證材料;
以上經系統校驗不通過的畢業生,可點擊“上傳資料”上傳相關佐證材料,由院校比對本校資助中心數據或審核畢業生上傳佐證材料;
3.點擊“提交申請”完成申請。
其中,系統校驗不通過,另行上傳佐證材料如下:
1.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上傳經年審的本人家庭《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若本人不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內,需另上傳所在家庭戶口簿)或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2.殘疾畢業生。上傳本人《殘疾人證》或所在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上傳本人本學歷在讀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或貸款銀行、生源地資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脫貧戶家庭畢業生。上傳本人家庭《扶貧手冊》(需加蓋公章)或所在鄉鎮及以上認定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特困人員畢業生。上傳本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或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