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網絡與信息安全測評中心(以下簡稱測評中心)系省公安廳所屬相當于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網絡和信息安全測評和技術服務等工作;為省直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提供網絡與信息安全技術服務。因工作需要,而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較強的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不良誠信記錄,無違法犯罪記錄;
3.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4.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3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8日;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于2014年10月8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歷 學位 |
其他要求 |
備注 |
1 |
信息系統主機與數據庫安全測試員崗位 |
5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軟件工程、信息安全、電子信息工程、網絡安全專業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需長期從事機房檢測作業,輻射強度大,適合男性報考;最低服務期限5年 |
2 |
信息系統應用安全測試員崗位 |
5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信息)軟件工程、信息安全、電子信息工程、網絡安全專業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需長期從事機房檢測作業,輻射強度大,適合男性報考;最低服務期限5年 |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www.fjbys.gov.cn)、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www.fjgat.gov.cn)、測評中心網站(www.fjtec.org)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報名方式(任選一種):
①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打包壓縮后通過電子郵件將材料發送至郵箱:fjtecz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②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由本人將報名材料報送到測評中心人事部門,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網絡與信息安全測評中心應聘報名登記表》;
(2)電子版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發送至郵箱:fjteczp@163.com)
(3)身份證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5)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招聘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不得以家屬或親戚朋友聯系方式代替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即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將于報名截止日3天后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首頁“人事信息”(網址:www.fjgat.gov.cn)欄目上公布,請密切關注,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異議,請于結果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2、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考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在主機與數據庫安全、網絡系統安全方面的計算機技術水平和專業測評能力。筆試及格線為60分。
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人數確定)。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對測評相關政策的理解程度以及對測評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4、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所有相關證件及材料原件到福建省公安廳人事處機關干部室進行資格復核。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我廳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資格復核時間將以電話和短信形式通知。
5.資格復核不合格的,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參加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依次遞補。
6. 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7. 綜合成績于面試結束后3日內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首頁“人事信息”欄目(網址:www.fjgat.gov.cn)上公布。如有異議,請于結果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8. 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參試人員、參試時間安排請關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首頁“人事信息”欄目(網址:www.fjgat.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根據招聘單位安排,到指定地點集中,統一組織前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3.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時間、集合地點將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首頁“人事信息”欄目上公布,請密切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系方式
1.省公安廳人事處:
地 址:福州市華林路12號
郵 編:350003
電 話:0591—87094210
聯系時間:工作日8:30-11:30,15:00-18:00
2.省測評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東街8號利達大廈A-8F
郵 編:350001
電 話:0591—87094647-8013
聯系時間:工作日8:30-11:30,15:00-18:00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測評中心和省公安廳共同組織實施。省公安廳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12389。
福建省公安廳人事處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