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龍涓鄉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綜合執法協管員。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綜合執法協管員,6名。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非龍涓鄉藉貫;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無犯罪記錄;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男性,高中以上學歷,身高1.65米以上;
7.退伍軍人、有汽車駕駛證、熟悉計算機操作優先。
三、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3日至3月31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安溪縣龍涓鄉人民政府
聯系人:柯先生 聯系電話:13860733113
3.報名需提供材料:報考者需提供個人簡歷、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證件(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一張。
四、考試辦法
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在自愿報名的基礎上,經資格審查合格,組織面試后擇優錄取。
五、管理和待遇
1、聘用的工作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崗位職責進行管理。
2、聘用期內的薪酬待遇,享有與現有政府聘用人員同等待遇。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因個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約定的職責的;
(3)工作中造成重大損失或給單位造成重大重大不良影響,經用人單位審核確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未續簽的;
(5)符合法律規定應當退出的其他情形。
六、未盡事宜,由安溪縣龍涓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安溪縣龍涓鄉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