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采取“公開報名、擇優錄取”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摩托車騎警隊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男性,年齡18~35周歲男性(1999年8月以前1982年9月以后出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政治思想好,工作責任心強;
3.高中(或相當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公安院校畢業生、持有摩托車以上駕駛證者優先;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晰,反應敏捷,身高1.75米以上, 能勝任路面執勤工作。
二、崗位職責
在公安交通民警的帶領下,主要擔負日常勤務、應急勤務以及大型活動交通安保等工作。
三、有關待遇
1、協勤人員為合同制性質,月工資待遇約4000元(含五險一金);
2、提供食宿、執勤服裝和必要裝備。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7日~9月18日;
2、報名地點:交警支隊機動中隊隊部(泉州市豐澤區津坂路出入境受理大廳三樓);
3、報名手續: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駕駛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當地派出所開具的無違法犯罪行為證明、街道居委會(村委)計生證明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
(二)考試
1、體能測試
(1)1000米跑步,4'25"(含)以內及格;
(2)俯臥撐,1分鐘25個(含)以上及格。
2、面試
(1)體能測試成績達標者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對象應持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2)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具備的綜合素質與能力。
(三)體檢
1、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
2、體檢費用由交警支隊支付。
(四)政審
不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如下:
1、有違法違紀行為人;
2、原公安系統辭職或辭退的人員;
3、公安機關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錄用
政審、考試、體檢合格入圍者,參加為期1個月的封閉式軍事化訓練,經綜合考核擇優錄用;試用期3個月,期滿考核合格后與交警支隊簽訂勞動合同。
本公告由市交警支隊政治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小林 電話:18965668725
小肖 15859576178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