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事業單位工作實際需要,定于2013年6月22日舉行2013年南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統一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考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招聘的單位包括市直、鄉鎮(街道)部分事業單位,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5名(不含面向醫藥衛生類專業畢業生招聘的事業單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2013年南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統一考試崗位信息表》(附件一,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面向醫藥衛生類專業畢業生統一招考通告另行發布。
二、招聘條件及相關待遇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7年6月1日至1995年6月1日期間出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說明:⑴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⑵南安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得報考。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對象含2013年應屆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
2.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法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3.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為《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2013年版)》(附件2)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考生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4. 以下三類人員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條件要求:(1)2013年6月1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的報考者;(2)福建省內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省的報考者。戶籍要求為泉州或其他縣(區)的,按以上原則類推。
此外,2013年6月1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且現在泉州地區實際居住的流動人口(〈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并附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
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的人員,不受戶籍地或生源地(籍貫地)的限制。
5.報考專門崗位(即職位代碼:01)的考生,須是在2013年8月31日前在南安市服務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大學生村官(即選聘生)或“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
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或曾以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專門崗位而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得報考上述面向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大學生村官或“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招聘的崗位。
6.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
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報考者必須在2013年6月1日前取得或已通過考試,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
(三)相關待遇
本次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年(特殊情況按有關規定執行),享受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但所應聘單位若在今后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轉企改制,其待遇按轉制后新進人員的相關待遇執行。
三、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
(一)報名程序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2013年6月3日8:00至6月7日17:30)。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泉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qzks.com)的“在線報名”欄目查詢崗位,并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后應及時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人民幣80元整。有關建設銀行網上銀行及其支付方法等問題可通過建設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咨詢。報名及繳費系統將于2013年6月7日17:30關閉。
2.資格初審(2013年6月3日8:00至6月8日17:30)。考生報名并成功繳費后,由組織人事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報名人員應在繳費成功后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考生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可通過報名系統進行申訴。
對于資格審核不合格或因所報考崗位未達到開考條件而被取消考試的報考人員,建行網銀將于筆試結束后一個月內退還其已繳納的報名費。進入面試、考核階段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部門將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生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復核確認的結果為準。
3.準考證下載及打印(2013年6月17日以后)。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本人準考證。考生應按時打印并保管好準考證,直至招聘工作結束。未打印準考證導致無法參加筆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報名注意事項
1. 考生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失信檔案、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處理。
2.考生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須為彩色免冠標準證件照。對模糊不清、網絡截圖、生活照等各種不符合規定的照片將不予通過審核。
4.考生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于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報考對“其他條件”(如中級職稱、執業資格證書等)有作要求的崗位的考生,應在報名系統中的“其他條件”欄中如實填寫本人對應的真實情況,未如實填寫者將不予通過審核。
5.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減免考務費用。此類考生應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再于筆試當天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考點主考室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四、考試辦法
本次招聘除南安市博物館講解員專技崗位、南安市文化館專技崗位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外,其他崗位的考試只采取筆試的方式。
(一)筆試
崗位擬聘人數與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注明緊缺急需專業的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1.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其中:〈綜合基礎知識〉題型與公務員考錄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基本一致,行政工勤崗位(崗位代碼為05、06)僅考《綜合基礎知識》)。
卷面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
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綜合基礎知識》;
2013年6月22日下午14:30-16:30:《申論》。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設在南安市區,具體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4.加分辦理。根據我省、泉州市及我市有關規定,南安市公務員局將于筆試結束后為符合享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優惠政策的考生辦理加分手續。具體事宜將于筆試結束后在南安人事人才網另行發布通知。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于2013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考生。
(2)符合《關于做好2011年大學生村官聘任期滿有關工作的意見》(閩委組綜[2012]38號)規定的于2013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2011年大學生村官。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4)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其中,在最后一學年(正式畢業前)入伍并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退役士兵,視為符合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加分政策。
(5)符合中共南安市委辦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開招聘第二批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的通知》(南委辦[2008]7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南安市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6)符合中共南安市委辦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服務民營企業“二次創業”人才引進優惠措施的意見》(南委辦[2012]106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考生。
特別說明:(1)報考面向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大學生村官或“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的考生,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2)除閩人發〔2006〕10號文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5.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于筆試結束約15個工作日后登錄南安人事人才網查詢筆試原始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績為準。
6.筆試成績合格線。《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的筆試成績合格線均為50分。行政工勤崗位的考生筆試卷面成績為《綜合基礎知識》的卷面成績;其它崗位考生的筆試卷面成績按《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各占50%的比例計算。
筆試成績(加分后,下同)未達到合格線者,一律不予參加面試或考核。其中,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并辦理加分手續的考生,按筆試卷面成績與加分分值累加計算其筆試成績。[工勤崗位:筆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加分成績;其它崗位:筆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申論》成績)*50%+加分成績]
(二)面試
本次招聘崗位除南安市博物館講解員、南安市文化館的崗位需組織面試外,其他崗位均不另行組織面試,筆試面試分值比例為5:5。面試有關事項如下:
1.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
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其中,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2.面試人選資格復審。由組織人事部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報考不面試崗位的考生,其資格復審與面試崗位考生資格復審同時進行。
3.面試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限內完成。
(三)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僅需筆試的崗位的考生,其筆試總成績即為其綜合成績;報考還需面試的崗位的考生,按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
五、體檢、考核、崗位選擇、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按以下順序優先確定體檢人選:(1)烈士子女;(2)退伍軍人;(3)獨生子女;(4)計生“二女”戶;(5)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6)若綜合成績相同,具備相同的優先順序條件或同時不具備優先順序條件的,則由組織人事部門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加試一場筆試,取加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
體檢對象屬于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應于體檢前向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調動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
3.體檢的組織。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體檢醫院應為組織人事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
體檢結果公布后,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體檢合格考生的政審考核工作,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有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核工作,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
考核階段,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采取談話、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和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三)崗位選擇
同一崗位代碼中如包含多個不同單位的,由該崗位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服務單位;如果出現2名及以上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前述的體檢人選優先確定順序依次選擇崗位。
(四)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南安人事人才網公示7天。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組織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在報考崗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二)考生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經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對涉及多個單位的崗位,若考生在選擇職位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86399538、86382160。
(四)本次公開招聘除報名階段在泉州人事網(http://www.qzrs.gov.cn/)、泉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qzks.com/)發布報名信息外,其他相關信息均將通過南安人事人才網(http://www.nananrc.net/)發布,考生應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因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咨詢:
1.網上咨詢。本次報名相關事項可登陸泉州人事網的泉州人事考試網的“交流園地”欄目進行留言咨詢,也可登陸南安人事人才網的“業務問答”欄目進行留言咨詢,相關工作人員將及時對考生的咨詢進行回復。
2.電話咨詢。網上報名、繳費等相關問題請咨詢泉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595-22115511;招聘工作政策等相關問題請咨詢中共南安市委組織部、南安市公務員局,咨詢電話:0595-86384851(市委組織部)、86373512(市公務員局)。
(五)考生應完整、仔細閱讀本通告后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本通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本通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中共南安市委組織部、南安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中共南安市委組織部
南安市公務員局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