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下發通知,于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按地區分別調整為1895元、1510元、1350元、1210元,平均增幅達19%。
廣東省人社廳要求全省各類用人單位主動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低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要立即進行調整提高,嚴格落實最低工資規定,提高相應職工工資水平;希望企業通過不斷完善工資分配制度, 建立健全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希望廣大勞動者多關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監督企業落實最低工資規定,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廣東省人社廳還要求各地人社部門在新標準開始施行后,開展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專項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