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縣(市、區)“三支一扶”辦:
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實事求是和注重實績的原則,采取日常考察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個人總結、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年度考核對象為2014年派遣的在崗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對象為2013年派遣的在崗畢業生。2013年派遣畢業生的服務期滿日期為今年7月30日;在此之前已離崗的畢業生須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不得列為期滿考核對象。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能”主要考核業務水平、業務技術提高情況;“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績”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廉”主要考核日常行為規范、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情況。
年度考核以日常考察為基礎,重點考核“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日常工作表現、服務業績。服務期滿考核以年度考核為基礎,對被考核人整個服務期間的總體情況進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進行。市“三支一扶”辦負責全市“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具體考核工作由縣(市、區)“三支一扶”辦負責。考核工作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個人總結
畢業生按照考核內容的要求,對服務期間的德才表現和工
作情況以及存在問題進行個人總結,并填寫《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年度/服務期滿)考核登記表》(附件1,以下簡稱考核登記表,此表可從泉州人才市場網www.968826.com下載)。
(二)民主評議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在服務單位進行個人述職和民主評議。個人述職和民主評議時,既要全面體現考核內容要求,又要重點反映工作完成情況。
(三)組織考核
服務單位在“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個人述職和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結合畢業生日常考察、年度考核情況和個人總結,形成考核意見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議。
(四)確定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比例不超過參加本地區考核總人數的30%。
1.服務單位在畢業生考核登記表中填寫考核意見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議后,將考核登記表(附畢業生個人總結)報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審核。
2.縣(市、區)“三支一扶”辦根據被考核人德能勤績廉表現、服務單位考核意見和考核等次初步意見,按照優秀等次比例,提出本地區“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等次意見,在《考核登記表》(一式三份)和《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年度/服務期滿)考核情況匯總表》(一式四份)(附件2,此表可從泉州人才市場網www.968826.com下載)填寫考核意見并簽章后,于7月10日前報市“三支一扶”辦。
3.市“三支一扶”辦綜合考慮被考核人服務情況、縣(市、區)的考核意見和本地區優秀等次比例,確定本市“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考核等次。考核結果由縣(市、區)“三支一扶”辦通知被考核者本人。
對年度考核或服務期滿考核擬推薦為優秀等次的人選,要在服務所在地和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推薦為年度考核或服務期滿考核優秀人員。
四、考核結果使用
考核材料存入“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檔案。對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報市“三支一扶”辦核準同意,可終止其“三支一扶”計劃協議。對服務期滿考核等次為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市“三支一扶”辦報省“三支一扶”辦,由省“三支一扶”辦統一頒發《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
五、統籌做好其他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工作
根據原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民政廳、團省委《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閩人發〔2011〕30號)精神,各有關縣(市、區)“三支一扶”辦要主動協同本地其他服務基層項目主管部門,共同做好其他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的年度和期滿考核工作。
工作中遇到具體問題,請與市“三支一扶”辦聯系。
聯 系 人:黃培茹
聯系電話:0595-28133660
電子郵箱:752510912@qq.com
附件:1.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年度/服務期滿)考核登記表
泉州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