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關于做好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省民政廳、公務員局、財政廳、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2013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預通知》(閩民建〔2013〕11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13年我市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工作制定如下招募方案:
一、招募名額
2013年我市統一招募1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永泰、閩清兩個縣的城市社區從事社區建設工作(其中永泰5名、閩清5名),服務期限為2年,詳見《福州市2013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招募計劃表》。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市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順利實施,市里建立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工作協調機制,負責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組織實施。
三、組織招募
(一)招募對象及條件
招募對象為2013年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所有本市生源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社區從事工作;二是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善于溝通,有較強口頭表達和文字表達能力;三是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四是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88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85年7月1日后出生);五是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招募原則。招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服務崗位所在地生源的高校畢業生。
四、招募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22日-26日,雙休日除外。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地址:福州市八一七中路798號金安大廈5層市社區辦;聯系電話:0591-83222371;聯系人:陳梓強。
3、報名材料:報名需提交畢業證書或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學習成績總表(校方蓋章)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復印件,以及《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報名登記表》原件各一份,本人一寸正面同底彩照兩張(由他人代報的需提供代報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報名需認真填寫《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報名登記表》,該登記表
可以網上下載(詳細報名材料請咨詢福州市社區辦)。
“福建民政” 門戶網站“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網址:http://www.fjsmzt.gov.cn/xxgk/ztzl/gxbysfwsqjh),福州民政網(網址:http://mzj.fuzhou.gov.cn/)。
4、注意事項:報名時要詳細閱讀相關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條件和擬報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實填寫信息。報名人員應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果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則取消報名資格。
5、福州市民政局負責資格審查。
(二)考核
5月1日-10日,根據報名對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考核,確定10名進行體檢,并在福州市民政局及相關網站上公布體檢名單。
(三)體檢
5月10日-20日,按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對入選高校畢業生進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隨帶報名材料原件,非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交報到證原件,以供考核單位復審。如果出現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則按考核分數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組織補充體檢。
(四)確定人選
5月20日- 6月10日,對體檢合格的入選高校畢業生進行審核后,在市民政局及相關網站上公示審核確認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確定為正式招募人員。
(五)簽訂協議
6月10日-15日,由縣(市、區)民政局組織入選畢業生簽訂《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協議書》,并將名單上報省民政廳備案。
(六)崗前培訓
7月1日-10日,由省民政廳統一組織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進行上崗前的集中培訓。
(七)組織派遣
7月11日-20日,由相關縣(市、區)民政局負責安排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到服務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報到,接收單位應做好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的接收工作,并辦理相關手續。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福州市民政局將及時在相關網站上發布有關信息。
五、服務管理
(一)戶口、檔案、組織關系管理。服務期間,畢業生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遷往服務社區所在地或家庭戶籍所在地或服務社區所在市、縣(區)人才服務機構,遷入地公安機關憑畢業生報到證、畢業證書和戶口遷移證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統一轉至服務縣(市、區)公務員局(人事局)。黨團組織關系由畢業生憑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轉至服務社區。服務期間申請入黨的,由服務社區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服務期滿后,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按照有關規定轉遷。
(二)日常管理。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培養使用并重和分級管理的原則,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所在的縣(市、區)民政局、所在街道(鎮)和社區的主要負責同志要全面擔負起高校畢業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領導責任。所在街道(鎮)具體負責提供基本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保障,組織教育培訓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考核管理。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縣(市、區)民政局會同公務員局(人事局)組織實施,市民政、人事部門負責本區域考核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考核結果報送服務社區所在縣(市、區)人事部門,存入本人檔案,并報省民政廳備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省民政廳、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頒發《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應按照協議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由于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按規定提出解除協議申請,經省民政廳批準,并履行有關手續,方可離開服務社區。服務期未滿離開服務社區的,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具體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協議解除工作的通知》(閩民建〔2010〕52號)執行。
(四)就業報到證管理。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由各縣(市、區)民政局負責收集,經所在地公務員局(人事局)改簽(備注“參加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后,由各縣(市、區)民政局負責保管。
(五)經費保障。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內的生活補貼、社會基本保險、體檢、培訓經費以及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補助由省級就業專項資金予以解決。
(六)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后自主擇業。
四、政策支持
(一) 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第一年的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400元,服務期第二年的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600元。同時,參照服務社區所在的城市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政策規定和標準,由所在街道(鎮)辦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實行貧困生助學貸款國家代償政策。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省級財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
(三)在全省公務員招考中,安排不少于當年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人數10%比例的職位,面向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定向考錄。
(四)省、市、縣(區)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一定比例,聘用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當年服務期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
(五)對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并愿意留在服務縣(市、區)街道(鎮)工作的畢業生,可由服務社區所在縣(市、區)人事部門根據具體情況選聘在相關街道(鎮)所屬有空編、空崗的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
(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的,在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服務社區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免試入讀我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七)服務期間,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提供檔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務,并建立期滿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專門人才數據庫,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
(八)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公務員局
2013年4月10日
附表:
福州市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招募計劃(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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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地 點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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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清縣金沙鎮金沙社區居委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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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清縣坂東鎮坂東社區居委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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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清縣白樟鎮白樟社區居委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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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縣樟城鎮南門社區居委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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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縣樟城鎮沙浮社區居委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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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縣樟城鎮吉祥社區居委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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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縣城峰鎮東門社區居委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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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縣城峰鎮城南社區居委會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