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市級參保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的審核、申領登記和發放工作;
2.負責市級失業保險參保登記、變更、注銷及關系轉移工作;
3.負責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財務、統計工作;
4.負責全市失業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及失業保險的統計、分析、預警、預測工作。
5.負責向地稅機關報送全市失業保險費擴面計劃。
6.負責指導全市失業保險業務,加快完善辦公自動化的網絡建設
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記錄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