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泉州市人才“港灣計劃”,加快集聚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服務“創新轉型、實業強市”發展大局,近日,石獅印發《石獅市2018年度高層次人才積分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啟動高層次人才積分服務受理工作。
據了解,高層次人才積分是石獅市高層次人才享受人才獎勵金、住房保障等人才優惠政策的依據。其申報對象為:在石獅非公單位或組織任職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在石獅做出突出貢獻,經石獅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優秀人才。其基本條件包括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在專業技術、管理及技能等崗位上取得一定業績等。
根據安排,符合高層次人才積分申報的對象可以7月21日至8月31日期間,登錄“石獅人才E家網絡服務大廳”完成實名認證并提交申報材料,注冊個人用戶和完成實名認證后可申報高層次人才積分服務項目。其評分包括基礎分、業績分和資歷分三部分,基礎分包括高層次人才分、急需緊缺人才和工種等2個指標,業績分包括近三年獲得的各類榮譽稱號、近三年發表著作或論文、近三年取得的各級知識產權獎勵、人才貢獻度和企業認可度等5個指標;資歷分包括專業技術能力或管理能力、受教育程度等2個指標。
接下來,石獅市相關部門將根據各積分服務項目指標數,按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進行分類排名,向社會公示,接受情況反饋及異議申請,并按規定兌現各積分服務項目,提高高層次人才積分的公共服務水平。
據悉,去年初,泉州市委、市政府印發出臺《關于實施人才“港灣計劃”的若干意見》,力爭打造人才“引得進、留得住、過得好”的夢想港灣、事業港灣、生活港灣。同年4月,泉州市政府制定出臺《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評審規定》,整合完善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分5個層次認定高層次人才,以此享受資金補助、安居補助等18項工作生活待遇。其中,確認為近三年來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層次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生活補助和工作經費。
當年6月份,石獅市也出臺《關于加快集聚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在執行兌現泉州市高層次人才政策的基礎上,再出臺18條具體措施,最大限度放大省市縣三級人才政策疊加效應。同時制定出臺了《石獅市高層次人才積分管理暫行規定》《石獅市高層次人才積分管理暫行規定》,采用指標量化與綜合評價相結合的高層次人才積分體系,用積分作為高層次人才優惠政策依據,每年通過確定一批待遇指標,為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提供獎勵資助、安居補助、進修培訓、子女入學等工作生活待遇。其中,石獅市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疊加享受泉州、省級、國家級人才政策待遇,最高680萬元;高層次人才團隊可按規定疊加享受泉州、省、國家級人才團隊政策補助,最高可享1700萬元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