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9月4日訊(記者 許奕梅)為了加快引進各類博士人才,《泉州市加快引進博士人才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近日出臺,拋出十項政策“大禮包”招賢引才。《若干措施》適用于泉州企事業單位(含中央、部屬、省屬駐泉企事業單位)及其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人才和博士后人員,《若干措施》試行三年,博士人才申報指南可登錄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下載。
支持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對新設立并經人社部、全國博管會批準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建站資助。資助資金主要用于補貼申報單位為開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購置的儀器設備、實驗材料、軟件資料,以及改善博士后工作條件等支出。
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運行考核獎勵制度
按照“三年一個周期”動態管理辦法,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運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數量不超過參評總數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不合格的予以摘牌處理。
單列博士后人員專項資助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員,給予一次性3萬元培養資助。資助資金用于工作站與高校聯合招收培養博士后人員的管理經費支出。對中期和期滿考核合格的在站博士后人員分別給予5萬元的科研生活補助。
給予博士人才引進優待
凡泉州引進的博士人才(團隊),可對照《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和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評審規定,申報確認為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或參評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享受人才“港灣計劃”規定的資金補助、子女入學等政策待遇。出站留(來)泉博士后人員視同新引進人才。
支持博士人才創新創業項目
每年在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項目評選中單列20個申報指標,對博士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
落實博士人才安居保障
對新引進的博士人才(含博士后人員),在泉州范圍內無私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及相關安居保障優惠政策的,可免租入住市、縣兩級人才房(最長可免租36個月)。選擇自行購買市場住房解決住房問題的,可參與中心市區高層次人才剛需購房,并給予5萬元安家補助。
推行博士人才無門檻落戶
對有意來泉州的博士人才,實行“先落戶、后就業”政策,本人戶口可遷入市、縣(區)政府所屬人才公共服務機構集體戶。博士人才申報確認為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后,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戶口均可遷入泉州。
簡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人才程序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予以公開招聘。設立引進博士人才專項事業編制“周轉池”,用人單位沒有編制時,可申請使用周轉編制。
組建博士人才聯盟
博士人才聯盟作為市人才發展促進會的分支架構,主要為泉州博士人才提供學術交流、信息發布、企智對接、政策申報等公益性、專業化服務。分領域設立博士人才智庫,推薦參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專項政策審議討論以及重大項目評審論證,發揮高端智囊作用。
加強博士人才服務管理
定期組織博士人才參加各級各類人才研修班,幫助全面了解國情、省情、市情,強化政治引領吸納。依托市、縣兩級“人才之家”,為博士人才提供多樣化個性服務,幫助擴大朋友圈。建立博士人才聯系走訪制度,協助解決實際困難。
相關新聞
為泉州舉薦引才 最高獎勵15萬元
泉州網9月24日訊(記者許奕梅)為了鼓勵社會機構為泉州舉薦引進高層次(團隊),泉州再發引才政策“大禮包”,符合條件的引才團體或機構,最高可獎勵15萬元。
該政策適用為泉州用人單位推薦并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相關社會團體以及海內外引才機構(以下簡稱引才機構)。
引進對象被認定為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按照第一至五層次分別給予推薦引進的引才機構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2萬元、1萬元。
引進團隊被評審認定為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的,按照資助等級由高到低分別給予推薦引進的引才機構一次性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團隊帶頭人或其他成員為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或選擇引進人才申報獎勵,或選擇引進團隊申報獎勵。引進具有突出貢獻和重大影響力的高層次人才團隊的,可根據實際采取“一事一議”追加獎勵。
引才機構或團體申報獎勵工作一般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由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登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大廳”進行申報。申報對象如不具備線上申報條件的,也可采取線下申報,報送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所在單位納稅所在地的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受理窗口。
根據“引進一人(團隊)獎勵一個機構”的原則,一名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或一個引進人才團隊只對應一個申報對象。合作引進人才(團隊)的,須由用人單位和引進人才(團隊)協商確定后,由起決定性作用的機構進行申報。引進時間以人才(團隊)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或申領營業執照載明時間為準。屬行業內高層次人才幫助推薦引進人才的,可經由市人才發展促進會協助申請引才獎勵。